“怪穴”是指在龍脈風水中,形勢不合常規的“氣穴”。在風水學中,一般情況下,形勢以方(圓)整為吉,而形勢怪異者,多視為兇。
但“怪穴”則不全然,在很多情況下“怪穴”也可依龍脈屬性而化為吉穴,并非全部為兇穴。《國寶經》中講道:“大抵怪形并異穴,真龍頭上方堪說。若是真龍真住時,何論端嚴與欹拙。”黃妙應也在《博山篇》中講到:“五龍作穴,橫直飛潛回,穴變多歧。……穴有正體,有變體。正體如如,變體難拘。有結水中者,有結石中者……。”
根據繆希雍的《葬經翼·怪穴篇》中的理論,“怪穴”可以分為十類,即“搖拳穴”、“入水穴”、“影光穴”、“仰瓦穴”、“拖槍穴”、“踏弩穴”、“上聚穴”、“下聚穴”、“脫龍就局穴”、“四空穴”和“鍬皮穴”。
當然,關于“怪穴”的分類方法,風水學中也有大量不同的理論。除了繆希雍的分類之法外,以孫伯剛的分類法影響最大,孫伯剛在其著作《國寶經》中將“怪穴”分成“異窠”、“異突”、“蟠曲”、“坡垂”、“水中”、“石中”、“蹄涔”等類。
而實際上,不論“怪穴”之分類如何,在實地堪輿中,只要“證佐”明了充分,都可以將其視為可用之吉穴。《葬經翼》中就曾講到:“穴雖怪,不出乎動氣、小明堂、應案及鬼樂以求之;乘金相水,穴土印木等諸以證之;砂水聚散,有情無情以別之。”而《國寶經》中講到的:“只看氣脈在何山,參合朝迎與護纏,一任高山與平地,神仙真眼但標扦。”也是指此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