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建 袁汝婷/等新華視點
日前,因遲到,湖南株洲育紅小學一名三年級女孩,被何姓女教師罰站數分鐘。女孩父親,株洲淥口派出所一副所長知悉情況后,驅警車直入學校,將何姓教師帶走,并關入審訊室7小時。
針對網傳女教師因罰站學生被帶入派出所數小時一事,湖南株洲縣有關部門10月19日向感謝通報了調查和處理結果。涉事得淥口派出所副所長趙明眾系違規使用公權力,決定給予記大過處分、免去副所長職務,并調離公安系統。
根據株洲縣調查,15日8點多左右,趙明眾女兒在育紅小學上學時,因遲到被班主任老師何某罰站。之后,趙明眾以女兒被何某打耳光為由,安排淥口派出所一名民警和一名輔警前往學校調查。8點48分左右,民警將何某帶離小學。在去往派出所途中,株洲縣110指揮中心接到趙明眾妻子報警,內容是小孩在學校被老師打了耳光。
15日9點左右,何某被帶入派出所執法辦案區得等候區。25分鐘之后,何某被安排到派出所辦公樓會議室,期間有輔警陪同。在會議室內,何某及其親屬、所在學校校長,與趙明眾妻子就此事進行協商,派出所有關負責人先后到場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解。何某承認讓趙明眾女兒罰站但否認打過耳光。通過對班級部分學生調查,當時無人看見何某打人,可能輕推趙明眾女兒到講臺前罰站。
在會議室內,何某及其親屬向趙明眾妻子道歉,表示學生如身體有傷害,愿意承擔責任。后經醫院檢查,確認趙明眾女兒身體沒問題、臉上沒有被打過得痕跡。15日14點11分,何某離開派出所,沒有辦理任何手續。16日下午,株洲縣公安局、淥口派出所有關負責人就干警得不妥行為向何某道歉。
經調查,趙明眾作為員、公安干警,在處理師生關系、家校關系得過程中,違規使用公權力。違反公安機關辦案回避規定,違規派警處理涉及本人家庭成員與他人得糾紛,且處置不當。株洲縣決定:給予趙明眾記大過處分,由縣公安局免去副所長職務,由組織人事部門將其調離公安系統。同時,對縣公安局、淥口派出所等相關人員給予問責處理。
株洲縣委、縣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舉一反三、加強教育,在全縣干部隊伍特別是政法部門和執法執紀部門開展作風集中整頓和法紀法規教育,嚴明工作紀律;要求教育部門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營造尊師重教得良好氛圍。
本期見習感謝 周玉華